本报乌鲁木齐1月31日讯记者托亚、通讯员路明、李文从自治区国税局获悉:2月1日起,我区国税通过改进优化出口退税办税流程,推出一系列贸易便利化措施,给力外贸出口。
2月1日起,国税部门在全区开始实施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主要是将散见于665份文件中的各种出口退税规定,按优化了的业务流程进行归类和创新完善,做到统一规范、便于操作。同时,下放审批权限,将管理难度小、便于征税退税衔接的生产企业退税审批权下放到县(区)局,使退税时间进一步缩短,其中规定凡是能通过计算机进行信息比对的今后都不再通过人工进行审核。对于常规审核,规定生产企业人工审核项目由14项减为不再需要人工审核,外贸企业常规审核内容由21项保留为2项;对于重点审核对象生产企业人工审核项目由14项减为3项,外贸企业由21项减为5项。
从3月1日起,自治区国税部门将实施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即按照出口退(免)税企业的资产状况、纳税信用等级、内部风险控制等,将企业分四类实施差别化管理,纳税信用将成为快速退税通行证。
目前,我区出口退税管理实行无差别化管理,企业无论信誉好坏、规模大小等都“一视同仁”。新举措将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服务措施,对纳税遵从度高、信誉好的一类企业将简化管理手续,减少人工审核项目等,税务机关在1-2个工作日内就将完成审批,开具退还书,退税时间将大幅缩短。
自治区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人说,对于二类出口企业的管理政策将基本与现行管理一致,对三、四类出口企业则实行比目前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总体上提高了出口退税进度,这既有利于提升国税部门的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优化出口退税服务,持续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又有利于防范骗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