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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诚信纳税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3-12-30 16:15:34  来源:西藏日报  点击:2115

文/贺顺兰

  《论语·颜渊》有这样的记载。“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在非常遥远的几千年前,思想家就早已开始了诚信与治国的关系探讨,以后的若干年来,儒家学说的正统思想始终信奉“信”字,并将其演化成为封建的道德思想,以规范社会秩序。
  一、诚信纳税的必要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被市场经济体制所代替。在社会经济转轨时期,体制原因和人们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个人信用、企业信用乃至政府信用的缺失,并成为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偷税、漏税,走私、骗汇、骗税等现象引发了一场严重的“信用贫困”、“信用危机”,直接影响到我国税收的环境和税收的效益。国税机关作为组织税收收入和实施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机构,大力推进依法诚信纳税,有利于组织税收收入,降低税收成本,密切征纳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诚信纳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税收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诚信要求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税收不仅要求法制,更要求信用。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呼唤税收诚信、强化税收信用建设,已在税法学界和实务界日益凸现。具体到征纳双方,税务机关要依法治税,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营造诚信纳税的法制环境;纳税人要努力增强税收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自觉诚信纳税。
  (二)诚信纳税是税收财政发展的必然要求。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政府“集小钱为大钱、攒小钱花大钱”的愿望和职能得以实现,其前提就是“小钱集中得起来”,小钱集中不起来,一切都无从谈起。从征纳两个环节看,小钱集中不起来的表现无外乎两个,一是纳税一方背离诚信,有意避税、恶意逃税、甚至肆意抗税,致使税源短缺;二是征税一方背离诚信,非法征税、非法治税,致使纳税一方对征税行为丧失信心,税基动摇。
  (三)诚信纳税是现代税收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现代税收制度的存在本源是人们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要。这就要求人们有义务以纳税形式来支付相应的费用和报酬,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方针,正是对这一关系的生动概括。因此,税收制度蕴含着等价交换规则,税收关系也是一种信用关系,诚信纳税是现代税收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
  (四)诚信纳税是现代纳税人维系和提高自身信用能力的必然要求。纳税人信用是社会道德信用的重要内容,在很多国家,把丧失纳税诚信作为最坏的社会信用记录,影响着当事人的社会活动,并最终形成其社会信用的恶性循环。因此,推行依法诚信纳税,也是完善市场经济主体自身信用能力、行为能力的必然要求。
综上所述,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必须是征、纳两个环节同时讲究诚信,税务机关严格依法办事,为纳税人营造安全、有序、稳定的经营和纳税环境;纳税人严格诚信纳税,为政府税收和财政夯实根基,才能在征纳双方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融洽关系。
  二、诚信纳税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的收税氛围还有待进一步强化。税务机关在日常工作中的服务承诺能否兑现,事关税务机关、税务人员诚信形象和良好纳税环境的营造。当前,很多税务机关只重承诺不重兑现,严重影响了纳税机关良好形象的树立。另外,税务机关普遍存在收“人情税”、“关系税”的现象,也是破坏诚信纳税的疾症之一。税务机关如何依法治税,是诚信纳税的重要环节,应不断强化。
  (二)公民对诚信纳税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还不足。纳税人失信现象更为严重,存在着做假账、做账外账,虚假申报,有的甚至存在有计税收入拒不申报、拖欠税款、使用虚假发票等现象,偷逃国家税款。从事企业信用研究的专家孙清泰说:“现在企业之间合同的履约率仅为30%,说话不算数、签字不生效成了不正常的常态。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用关系更令人担忧,主要反映在质量问题、价格真实问题上。个别企业对消费者可以说相当不负责任。”企业借了银行的钱不还,不管多高的利息都敢接受,可以说企业不讲信用已是普遍行为,他们正在为此付出代价。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企业因为逃税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为1800亿元,企业“三角债”金额达上万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损失约为55亿元,由于产品质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达2000亿元,可以说企业失信造成的损失惊人。
  三、推进依法诚信纳税的几点思考
  (一)税务机关
  1、更新服务理念,努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把为纳税人服务作为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组成部分,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曾经指出:“推行税收服务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是培养依法纳税意识的一种手段。当然服务并不是不要执法,而是要通过服务更好地执法”。税收服务要从过去的“微笑服务时代”向与国际接轨的“管理与服务一体化”的更高层次迈进,要形成纳税人是“客户”的理念,重新认识纳税人不仅是管理对象,更是服务对象。纳税服务必须依法办事,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力求使服务具有亲近感,有效拉近征纳距离,不断融洽征纳关系,促进征纳双方向着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目标迈进,开创税收工作新局面。
  2、尊重纳税主体,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诚信纳税,既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也是纳税人享有国家提供各项保障和服务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是纳税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作为税务机关,要尊重纳税主体,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一是要在诚信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要抓好税收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重点是到位的税收政策宣传,把政策用足用好,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因过错而受到“惩罚”;二是通过改进和优化服务程序,建立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做到阳光执法,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流程,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三是推进税收诚信机制建设,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作为激励纳税人诚信纳税的有效机制;四要充分发挥税收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坚持“喜闻乐见、降低成本、持之以恒、讲求实效”的税收宣传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对纳税人持续进行诚心、尽心、耐心、温馨的宣传,不断增强社会税收法制观念和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公民的纳税遵从度。
  3、强化税务工作者能力素质,不断提高服务纳税人的本领。搞好税收工作的关键是税务人员,而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决定着税收工作的质量,近几年来税务人员的政治、文化与业务素质已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整体素质距税收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税务机关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做好政治思想教育、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工作应对能力,以较高的业务水平,规范高效的办事效率使纳税人心服口服,赢得纳税人的理解和信赖,以确立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心目中的地位。
  4、健全税务监督机制,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推进依法诚信纳税,不仅需要征纳双方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一是要增强各级党政领导的法制观念,提高对税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税收工作,通过齐抓共管,营造依法治税和依法纳税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要建立健全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按照依法定责、责权相当的原则,制定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采取目标考核、督查督办等措施,加强对责任落实的监督和考核,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位,督促广大税务干部自觉加强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落实意识,自觉提高自身素质,确保税收执法水平的整体提高,从而形成执法讲依据、办事论责任、工作抓落实的良好风气;三是要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税法的尊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各种偷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形成整治合力,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二)纳税人
  1、树立正确的税收观念。纳税人应该树立依法纳税的观念,特别是要明白“诚信纳税”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即纳税人利用良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致富了,把赚的一部分钱上缴给国家,政府有了财力,就能够用这些财政收入继续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这个环境越好,对每个纳税人的发展就越有利,就可以让纳税人去赚更多的钱,这也说明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掌握必要的税收知识。新《税收征管法》第七条明文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为使纳税人能够自觉、准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必须使纳税人掌握各种必要的税收知识,包括:税收实体法知识、税收程序法知识和税收救济法知识。作为纳税人要主动地通过电话咨询、电视讲座、订阅报刊、“上门询问”等多种渠道去了解税收政策知识,除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外,还可以对税务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
  3、进行“诚信宣誓”。诚信纳税,合法经营,纳税人要从自身做起,并做到“五坚持、五杜绝”,即:坚持财经制度,杜绝做假账、做账外账;坚持如实申报纳税,杜绝虚假申报;坚持及时足额纳税,杜绝恶意拖欠税款;坚持诚实守法,杜绝偷逃骗税;坚持协税护税,杜绝漠然视之。诚信无价,信用是金。要树立起“诚信纳税人”的形象,让全社会的纳税人都知道, 诚信是最好的竞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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