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地税局了解到,近年来全省地税系统不断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省地税局门户网站近期曝光了8起典型的涉税违法案件,其中制售、使用假发票案件5起、偷税案件2起、其他案件1起。这些案件触目惊心、让人警醒、发人深思。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保障税收安全不仅是税务部门的职责,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本报近期将陆续对这8起典型案例进行“回放”,希望社会各界更多关注税收安全,形成“主动索要发票、抵制虚假发票、自觉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曹铭辉使用假发票结算工程款案
2012年8月,冷水江市地税局稽查局在对湖南中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例行税收检查时发现,曹铭辉承包该公司冷水江市步行街建筑工程项目时,通过不正当途径购买伪造的2份《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结算工程款463余万元,少缴税费25.08万元。
针对纳税人上述违法事实,冷水江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追缴上述少缴税费25.08万元,加收税收滞纳金6.77万元,并处罚款14.54万元。
六、株洲市广播电视大学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案
2013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株洲市地税局稽查局对株洲市广播电视大学履行地方税收代扣代缴义务情况进行检查。经查,株洲市广播电视大学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期间采取虚列课酬支出、在职职工假名签领各项绩效工资、奖金等手段,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57万元。
针对扣缴义务人上述违法事实,株洲市地税局稽查局责成株洲市广播电视大学补扣补缴个人所得税157万元,并处应扣未扣税款50%的罚款78万元。
(李重臣 张海林整理) (未完待续) ·精彩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