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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信用认证为什么需要第三方来实现
时间:2014-2-20 7:55:17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4210
  第三方信用认证机构是以第三方的身份出现的,可以站在一个客观的立场,极力维护认证的公正性。根据国际惯例,涉税认证属于第三方鉴证业务,是顶级的信用鉴证服务项目。
 
  《中国涉税信用认证体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独立第三方,由国家税务总局注税行业管理部门“国税注字[2003]20号”文件批准,在工商、通信等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经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办税服务导航<税务师事务所公告栏>备案公示,取得开展涉税认证及综合服务业务合法资质的国家级、权威的涉税信用认证机构,并且在国内外具有很高的可信度和知名度。
 
  按照我国司法规则,行政管理部门、发证机构不能从事鉴证认证业务,应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完成。目前对涉税鉴证具有代表性的理解是,“鉴”就是审查、鉴别,“证”就是证明、证实,如果根据这两个字的含义对涉税鉴证下个定义的话,就是通过审查、鉴别对特定税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提出书面报告或证明。我国税法对涉税鉴证最明确的定义是指税务师事务所等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计算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判断,对企业某项经济事项发表的专项经济鉴证和证明或鉴定意见书(见《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凡经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示的涉税鉴证机构,可跨省开展涉税鉴证业务,不受地域限制,其出具的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各地税务机关应予受理。
 
  在经济发达国家,信用认证、信用评价机构都是独立的中介机构,按照独立性、中立性和公正性的基本原则运作,正是因为第三方涉税信息在税收征管中的重要地位,各国都注重在立法上健全涉税信息管理制度,要求第三方履行涉税信息提供义务。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没有建立涉税信息管理制度,税务机关缺乏直接获取涉税信息的必要权力和手段。值得关注的是,最近公布的税收征管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增加一条规定,即“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所掌握的涉税信息”,这对于推动涉税信息管理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我国国情,现阶段只有采用政府推动、行业自律、第三方认证评级、社会监督的模式。《中国涉税信用认证体系》从第三方财税鉴证、认证的法定业务切入,按照<认证目录>分类内容,对征纳双方都需要的综合有价值的证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对涉税鉴证、认证业务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同时,第三方评价的机构能够集中优秀的人才,人力资源最为丰富,这样认证评级工作可以更专业、更准确。《中国涉税信用认证体系》不仅拥有一批专业的涉税认证评估专家,以中国税务专家咨询网及22个专业行业涉税服务网络平台为对外服务窗口,实施“中国税务专家咨询网和涉税认证业务”品牌培育发展战略,更有在国家提倡建设全社会诚信体系的大背景下,以涉税认证项目为核心内容,共同搭建的《涉税信用认证体系》数据库。
 
    《中国涉税信用认证体系》不仅有利于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保证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和对称性,而且有助于税务机关诚信征税、依法征税,减轻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业务繁琐重复性的事务工作,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税务机关引入第三方涉税信用认证体系,不仅加大了为纳税人的服务力度,给征纳双方都带来诸多方便,并且达到了双减负的效果,同时也是税务机关落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下放权限”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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