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文萃 张志军
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举办第2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税务部门领导宣读了通辽地区42户获评2010~2011年度“纳税信用A类企业”名单,为“纳税信用A类企业”颁发了奖牌。
启动仪式上,“纳税信用A类企业”代表还做了表态发言。他们认为通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既让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的企业赢得了一份宝贵的商业信誉,又让企业与税务部门之间建立起良好的信用关系,承诺以后会更加认真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带动广大纳税人争做诚信纳税的典范,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据悉,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每2年开展一次,由自治区国税局和自治区地税局联合评定。对“纳税信用A类企业”,除专项、专案检查外,税务部门将按规定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税务检查。在2010~201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中,全区有457户纳税人被评为“纳税信用A类企业”。其中,国、地税部门共同管理的纳税人399户,地税部门单独管理的纳税人58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