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薛宝生
适用于参加医保新农合、病重急需抢救等病人的“先看病后付费”的医疗新制度,在经过不到一年的试点后,今年将在全国全面推行。(中国网 2月19日)
原来看病是自己先垫付,看完走医保报销;现在是医院垫付,病人看完病只用交自己承担的那部分,其余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此外,原来住院需要交一大笔押金,现在只需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直接住院了。
这是我国医改趟深水获得的有益尝试,而便民就医则凸显医疗机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弘扬救死扶伤精神、改善民生、增进健康和幸福感的医改成果,而这个来之不易的成果,已经开始被人们分享。
“先看病后付费”这一医疗制度的实施范围,国家规定得很明确,主要覆盖的对象是:参加医保、新农合范围的病人,无姓名、无陪护人、无地址的“三无”病人,病情严重急需抢救的病人。但因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责任事故受伤的病人不在此列,恶意逃费者会被记入黑名单,取消资格。
可以说,“先看病后付费” 本身就是一个风险很高的医改动作,毕竟涉及花钱看病、报销看病这样的大事,稍微不留神就会冒出“逃费者”,而让医院、让国家、让纳税人蒙受损失。不仅如此,还会搞坏社会风气。需要指出的问题是,当改革开放走向深入,社会转型一步步来到每一个人身边的时候,个人的切身利益将会越发突出。因此,医改成果怎么分享,也是一个大家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不管走医保,还是走新农合,都需要自己负担一部分医疗费用。尽管有多有少,总是要自掏腰包一点。但就其报销的比例来看,个人负担部分并不是那么多。这意味着国家报销大部分,如果遇到不讲究诚信的患者,逃之夭夭,就会直接造成损失,而让我们的医疗机构吃不消,让纳税人深恶痛绝。从这个角度看,“先看病后付费”便民医疗制度的实施,诚然考验着中国人的诚信。在一个以诚信为显著标志的中国社会,不容许每一个公民占国家、占纳税人、占别人的便宜。尤其是接受医疗时,既然已经给了“先看病后付费”的优待政策,那就必须以诚相待,不可让私心杂念占上风,去做坑害医疗机构的勾当。
我们注意到,我国刚刚开始施行的“先看病后付费”这种便民制度,已经给不讲究诚信的人上了锁,一旦“逃费”,就没有资格再来享受该项制度。这是合情入理的规定,医疗制度再好,也不能为不诚信者开路。
“先看病后付费”,无疑是一个好的医疗制度。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也必须以自己的诚信表现善待这一制度。千万不要因为不诚信,走上“逃费”邪路,而让“先看病后付费”变成“看了病不付费”的罪错。“逃费”,说到底就是偷窃、贪腐之为,同样会绳之以法以纪。
我们要明白,“先看病后付费”是一种信任医疗制度,也是对中国人自己的信任,绝对不可亵渎。无论是在大医院看病,还是在小医院看病,皆如此。